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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Reader

2009 年 03 月 29 日 發表留言
講英文的中文字幕電影海報
感覺負載著沈重歷史的德文版小說
 
 
【The Reader】《為愛朗讀》
 
電影版的特色是演員很會演,但這是會讓人陷入思考的故事,而這種效應全來自原著小說。我個人絕非猶太大屠殺的書迷,住在紐約時,美國猶太人在媒體和影劇圈的勢力十分驚人,一部長達九小時的以色列紀錄片可同時獲得紐約時報、村聲雜誌和Time Out的強力推薦,關於猶太人被屠殺的小說和電影簡直是無窮無盡,看到倒胃。但這卻是部截然不同的猶太屠殺故事。
 
一開始就是種犯罪,一名36歲的婦女和一名15歲的少年無止盡的不停上床,少年和少婦似乎真的是絕配,可惜法律現在仍然阻止未成年男子未被強迫的性行為。被強迫的性行為當然是不行,但是這少年怎麼看都是在享受。這兩人的性關係很妙,少婦一直粗魯的主導兩人的愛情關係,少年也從沒搞懂少婦為何要他一直唸書,「要先唸書才能做愛」,這真是讓人唸書最大的動力啊!然後少婦就突然失蹤了。
 
多年後,他在大學念法律系,與她重逢,她已變成納粹戰犯,為了隱藏自己是文盲的事實,她逃離原有的工作,去猶太人集中營當守衛。而此時,他坐在旁聽席,聆聽她在集中營如何屠殺猶太人的細節,拼湊出她當年不告而別的理由,也發現了她最大的祕密。為了守密,她坦承犯行,開始了終身監禁的歲月。但他開始寄錄音帶給她,繼續幫她唸書,唸了無窮無盡的書…
 
這是少數德國人並沒有對納粹屠殺全然懺悔的故事,大部分的德國電影處理到這段歷史是始終是難以面對、不堪以及無止盡的懺悔與認錯,但他們真的認錯了嗎?又或者這段歷史除了認錯之外還有什麼?
 
漢娜對於殺猶太人的解釋一直都是,「我只是執行命令,難道要讓集中營人滿為患嗎?」她說,「我總是要維持秩序啊。」
 
事實上,這個理論也不是沒人提過,佛洛姆的【逃避自由】就提過,而佛洛姆都死快三十年了。猶太人佛洛姆認為,大部分的人其實都想逃避自由,他們把決定權交給別人,這樣自己就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譬如說,殺猶太人是不對的,德國人也不是不知道,但是他們把責任都推給希特勒,讓希特勒替他們決定,這樣他們就能順理成章的趕走或殺光猶太人。漢娜的解釋其實是許多德國人的解釋,他們手上或許沾染著猶太人的血跡,但當時有誰不是呢?又有誰有勇氣站出來反抗希特勒?既然沒人,那為何這些納粹黨羽有罪呢?他們只是服從命令而已。
性的驅動力也很奇妙,少年先是為性狂喜,又一輩子以一種遠距離的方式愛著這個女人。漢娜羞於啟齒的祕密是,她是文盲,麥可羞於啟齒的祕密是,他一直愛著文盲納粹罪犯。相較於漢娜的角色,麥可的角色更難解讀,瑞夫范恩斯本就很擅長這種優柔寡斷的角色,他實在是這角色的不二人選。
到底麥可羞恥的是什麼?最明顯的寓意是德國人對納粹戰犯的羞恥,更誇張的是,他又那樣無可救藥地愛著她。這真是最大膽的寓言,怎麼有德國人敢承認自己深愛著納粹黨羽呢?但他又沒有勇氣救她,只能躲在角落裡,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愛著她。就像德國人對待納粹戰犯嗎?這本很情色的小說原來一點都不色情,其中運載著大量的歷史原罪。男女主角甚至是德國近代史的縮影,所以說,這真是一本截然不同的納粹德國小說。
 
我對電影版有個疑惑是,就是他們都講英文。【The Reader】原本是德文小說,後來翻譯成各式語言的小說,但電影版《為愛朗讀》卻是英文版,傳言這還是作者堅持的,作者有國際化的眼光,知道英語電影才能行銷全世界,但我看這部電影一開始就覺得很奇怪,電影開場顯示這家人在避難,但因為他們都說英文,我還以為他們是從英國逃難過來的,過了一陣子才發現他們要演的就是德國人,只是說英文而已。
 
文盲這件事一旦跨國後,就變成沒那麼可恥。在美國有多少中年移民者從牙牙學語開始重新學英文,大家都視為理所當然,因為那就是另一種語言啊,你當文盲根本無所謂。漢娜假如不會讀寫英文應該理所當然吧,她不是德國人嗎?
 
印度巨星Aamir Khan說他覺得很怪,為何《貧民百萬富翁》裡的印度貧民窟小孩全都英文流利?雖然我也覺得英語電影《為愛朗讀》有點怪,但瑕不掩瑜,更何況不是英語版還真的較難走遍全世界,想賺錢的還是拍英語片吧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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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fe of PI

2009 年 03 月 29 日 2 留言
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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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fe of Pi 【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】

 

這本書出版蠻久了,但我最近才讀,因為日前讀到一則新聞說,在好萊塢流傳甚久的《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》又要換導演了,這次換的人是正忙於新片後製的李安,李安新片都還沒上映,已經又有一部眾所矚目的案子在一旁等著,還真是炙手可熱。中文版的書頁宣稱這本書已經被拍成電影,其實電影版的導演人選換了好多人,而這部片至今未有動靜。

 

從《靈異第六感》的奈特夏曼蘭、《哈利波特》第三集的阿方索庫隆再到《愛蜜莉的異想世界》的尚皮耶居內,每個人選看起來都不錯,雖然奈特夏曼蘭近年來的電影常被提名金酸莓獎,但他是印度人,而這是個印度少年和一隻孟加拉虎在大平洋遊蕩兩百多天的旅程,故事雖然是個加拿大人寫的,但起源於印度,奈特夏曼蘭就算功力不行,起碼血統正確,不過,總之現在傳言是李安將要接手,外國記者似乎都鬆了口氣,怕夏曼蘭把這故事給毀了,還有人寫,don’t you see what happened in the “Happening”?說的也是,《破天荒》還真的蠻恐怖的,不是劇情恐怖,是電影拍的不忍足睹。

 

【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】是趟有趣的冒險旅程,充滿各式異想和人定勝天的勇氣及「我要活下去」的決心和《浩劫重生》裡的孤獨感,《浩劫重生》的湯姆漢克最後和排球變成好朋友,少年Pi卻得絞盡腦汁和老虎和平相處。作者花了頗多的篇幅探討宗教,但這故事對我而言最有趣的部份是劇中最重要的惡勢力,孟加拉虎。

 

在天地間彷彿僅剩一艘船,無奈地漂流在浩瀚的太平洋時,如何和一隻老虎共存?很難想像。如果是我應該撐不了很久,但這名家裡經營動物園的少年,自有一套對付動物的辦法,餓到不行時,人和虎什麼都吃,故事中充滿各式各樣生吞活剝海中生物的情節,劇情中一直沒提到生火,所以,他就是像吃沙西米這樣生吞這些新鮮魚貨,老虎也一樣。沒得選時,再腥的魚也能生吃吧。

 

這老虎一路下來吃了不少東西,包括人類。發生船難的人最後互相吃食的故事時有所聞,老虎象徵著一個物競天擇弱肉強食的世界,當生命被逼到盡頭時,人類還有什麼?此時你會想要拜哪個神嗎?會想創作嗎?會想使自己的生命發光發熱嗎?不會。只剩下一張嘴,要喝水,要吃,隨時都要。

 

西方人很喜歡這種與海搏鬥,單挑大自然的故事,從【魯賓遜漂流記】、【白鯨記】到【老人與海】之類的,他們崇拜馬可波羅和哥倫布,成天妄想著征服和開發處女地,請他們看看【西遊記】吧,重要的是旅程對人的啟發,重要的是看破人世的貪瞋痴,不是征服。但我也得承認,征服的確令人嚮往,難怪【少年Pi的奇幻漂流】如此的有魅力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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